​  各学院、智慧校园管理中心:

  本科生232学期第二阶段教学计划已编制完成,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落实好本学期第二阶段的教学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7月4日—10日,涉及毕业班学生补修或重修的课程需7月10完成结课并录入成绩。

  二、计划核对

  1.232学期第二阶段教学计划已录入教务系统,各学院可在平台上查询并核对。

  2.请各学院务必按照培养方案认真核对各年级本学期第二阶段教学任务,避免漏课、错排。原则上不准更改开课计划。

  3.若课程代码有误,请在排课前及时更正培养方案。

  4.如前期因特殊原因未开设的二阶段课程,请此次一并补开。

  三、课程安排

  1.本学期第二阶段课程教学由学院组织。鼓励进行校企合作,加强理论与实务联动,推进二阶段教学改革。

  2.排课原则:

  1)《创业模拟与实践I》课程由智慧校园管理中心与相关学院协商,确定开课时间。

  2)各学院二阶段课程根据教学需要,可采用各种合理的方式开展,如课题项目、竞赛项目、学术论文写作、名家讲堂、校内写生、校内实践等形式。

  3)原旅城学院的二阶段课程根据专业归属由财税学院、工商学院、信息学院共同完成。

  4)所有课程由课程归口单位统一安排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并于5月10日前录入教务系统,纸质稿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四、课程考核及其他

  1.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在714日前完成考核并提交成绩。

  2.对于需两名及以上教师任教的课程,需提交纸质申请说明情况,由教务处审核后方可安排。实际工作量由学院协调分割。

  3.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按原专业计划完成二阶段课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