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4级与2025级本科生:
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迫切需求,着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的纪检监察人才,学校决定从2024级、2025级在校本科生中遴选优秀学生组建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江西财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精神,此次转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的2024级、2025级本科生中进行,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2.学生必须是共青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以及刑事、行政处罚。
以下情形不能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2.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如保送生、本科插班生、专升本、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体育类等;
3.处于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等情况下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班、特色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澳门保送生、台湾学测免试生、参加全国联合招生考试的港澳台地区考生等;
5.上级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或学校认为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情形。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
本实验班各遴选30名学生,申请参加转专业的学生于6月25日前将《2026年法学(纪检监察实验班)转专业报名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jjjc2026@126.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6月26日前,在法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具备申请资格学生名单。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形式:由学生自我展示和专家互动提问组成。每位学生需进行3分钟以内的个人陈述,介绍本人的学习背景以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随后,专家组将结合学生陈述内容及现场表现提问并据此评定成绩。
(四)综合评定
综合成绩=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成绩与预录取结果公示
(一)成绩公布
6月29日,在法学院主页公布转专业考核综合成绩和排名。学生若对本人成绩存在疑问,可在6月30日17:00前到法学院105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如有成绩勘正情况,将在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预录取结果公示
预录取与公示:按照转专业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前30位,同分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7月2日17:00前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预录取名单。
提交转专业确认表:预录取的学生于7月4日前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确认表》,签字确认后提交至法学院105办公室。逾期不提交确认表,视为自行放弃转专业。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公布正式录取结果:7月5日前在教务处、法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以上时间安排可能根据工作进度做适当调整,请及时关注法学院网站通知。未尽事宜可向法学院教务办咨询,联系电话:0791-83816810。
教务处、法学院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