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及发放对象
发放时间:6月20日—7月10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学院统一领取。毕业典礼结束后发证,如毕业典礼时间有变化,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发放对象:2019级普通本科、2021级第二学士学位、2021级专科起点本科已达到毕业资格,属于发放范围内的学生。
1、第一批证书6月20日发放(具体安排见附件1),请各学院分管毕业生工作的老师到教务处运行科领取符合毕业资格学生的毕业证书。
2、其他各批次证书6月21日至7月10日陆续发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学院分管毕业工作的老师统一领取,不接受学生个人领取。
二、2017级、2018级等延期毕业生领取证书要求
1、6月21日—7月10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学生本人领取。
2、办理离校手续。
3、本人持身份证、离校清单盖章纸质版、未提供学历照片未贴证书的还需提供4张2寸蓝底与学信网一致的学历照片到教务处运行科领取证书。
三、其他事项
1、毕业班学生必须结清学费、书费等,否则,学校财务处、图书教材采购中心等部门将扣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
2、因辅修专业(学位)毕业审核未通过将影响一专毕业证书的发放,故辅修专业(学位)未过的学生必须在2023年7月5日前到教务处运行科办理退读手续或放弃辅修专业(学位)手续方能领取一专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将影响正常毕业。
3、2023届毕业生工作(含证书发放工作)于7月10日全部结束。7月10日教务处将统一进行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上传毕业信息及学位信息。具体查询时间请以学信网网站要求为准。
7月11日,教育部将关闭我校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端口,毕业信息无法再上传。因个人原因不及时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而影响毕业的学生将做留级、肄业处理(具体见后续通知)。
4、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后遗失不补发。除各学院分团委老师、毕业班班主任或本人(请携带好身份证)外,其他人不得代领。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分批次发放后扫描,具体扫描事宜请直接参照校档案管理中心通知(见附件2)。
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并通知到位,确保我校学生毕业工作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
附件1:2023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本科、第二学士学位、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发放安排表(第一批).docx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